泰「毒騾」為12萬酬勞自費來臺 攜11.7公斤海洛因...才入境就落網

泰國籍男子普里查爲貼補生活費用,與運毒集團成員談妥13萬泰銖酬勞,卻要他先支付來臺食宿機票費用,事成後再一起給,今年10月4日他攜市價上億的11.7公斤海洛因毒品深夜抵臺,入境就遭海關攔查,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運輸一級毒品罪起訴。

起訴指出,47歲泰國籍男子普里查(MUENKHAMPAN PRICHA)由於經濟狀況不佳,爲了貼補生活費用,四處找尋能在短期獲取高額酬勞工作,今年9月底在泰國與暱稱「Ake」男子洽談,得知能免費出國旅遊,又能獲得高薪的運毒工作,立刻成交。

對方告知,由他協助集團將一級毒品海洛因帶到臺灣,會有人在臺灣聯繫接應,除了來臺的機票及住宿費用均由集團支付外,事成之後還可獲得泰銖13萬元的報酬,不過卻要普里查先付來臺的機票及食宿費用,待完成運毒任務返泰,集團再將酬勞及機票等費用一起給付。

普里查訂妥今年10月4日的班機來臺,當日凌晨3點15分先到泰國批發市場某餐廳收取夾藏海洛因的行李箱,於是前往泰國曼谷機場搭乘華航CI-836班機,深夜11點25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在一航廈入境時,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員攔檢,扣得毛重11700公克的一級毒品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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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泰國籍男子普里查扮「毒騾」,今年10月4日深夜攜帶市價上億元11.7公斤海洛因毒品來臺,遭海關在行李夾層起出查扣,桃園地檢署依運輸一級毒品罪起訴並羈押禁見。示意圖/航空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