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各加水站禁量子、活礦泉等字樣 最重開罰400萬元

臺東境內有101臺水站,衛生局提醒業者,禁止張貼或寫上「能量、活礦泉、量子」等易生誤解字樣,最重可罰新臺幣400萬元以下,如有醫療效能標示,處500萬元以下罰鍰。

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今天發佈新聞表示,臺東縣衛生局爲確保加水站水質,維護縣民飲水安全,每年查覈加水站環境衛生及水質抽驗,臺東縣內目前有101臺加水站,去年抽查30臺的水質檢驗皆符合規定。

不過,在加水站設施環境衛生狀況、加水站張貼資訊廣告標示方面,有業者受罰。

衛生局表示,加水站產品品名,若使用「活」、「活礦」、「活礦泉」、「量子」、「健康」、「負氫」、「磁礦化」、「磁能」、「磁氧」、「磁礦」、「活氧」、「能量」、「能量活化」、「小分子水」等字樣,即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之「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將依同法第45條,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第2項「食品不得爲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規定者,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在加水站購買飲用水時,應注意是否張貼「臺東縣加水站覈准證明」、「水源供應許可證」、「應煮沸勿生飲」,另自備盛裝容器也應定期清洗,飲用前一定要煮沸,切勿生飲,以確保衛生安全。

衛生局表示,爲維護民衆飲用水品質,訂定「臺東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包括貯存設備及加水槍應有防塵設施,勿直接曝曬陽光,加水站周邊保持乾淨,應定期更換濾心。衛生局也加強稽覈,確保水質安全衛生,截至113年12月底止,已核發臺東縣加水站覈准證明共127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