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池上「書法路牌」惹議 交通部:不符規定也不適當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蔡書彬(左)、科長朱大慶。(圖/記者蔡亞樺攝)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臺東縣池上鄉邀請藝術家參與公共設計,推出毛筆手寫字體的「書法路牌」,卻惹出爭議,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蔡書彬今(27日)直言,不符合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的規定,也不適當,交通部將發個通知給臺東縣說明規定。

最近池上鄉新生路、中正路、忠孝路等11處路名,採用書法家毛筆手寫的字體印刷而成,引發諸多討論,臉書粉專「理觀點Leo's Blog」發文批評,路牌不是塗鴉板,池上不要再胡搞。鄉長林建宏出面致歉,表示若違反規範願意修正。

蔡書彬今出席交通部例行記者會被問起此事時表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路牌皆採正體字,這樣不符規定,可能造成辨識的錯誤認知,不是很適當,臺東縣也未通報,交通部會發個通知提醒臺東縣政府相關規定。

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說,標誌標線設置規則有個試辦計劃,地方若有更好的構想,可提出試辦計劃報給交通部,像是高雄標線型圓環、重機停車格位等都有地方政府提報,若試辦效果不好就恢復,效果不錯可以修正計劃擴大辦理。

朱大慶表示,路牌字體大小有標準尺寸,英文、數字也都有,提供給設施機關參考,路牌是給不特定用路人遵守,因此標誌標線設施未依規定設置,若延伸出意外甚至需要國家賠償,必須由設置機關負起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