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中油815出包照發四個月獎金 民衆批:用愛發「錢」
▲去年八一五全臺大停電,臺電、中油員工卻照樣能領4.4個月年終獎金,引發民衆不滿。▼(圖/記者李毓康攝)
去年8月15日全臺大停電,臺電、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導致全臺超過500萬用戶沒電可用,但行政院日前核定國營事業考成獎金審查結果,油電員工年終獎金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遭民衆批評不是「用愛發電」,而是「用愛發錢。」
去年八一五全臺無預警大停電,事後調查,因中油對臺電天然氣供應管線意外停止運作2分鐘,導致大潭電廠6部機組全部跳停,造成電力備轉容量不足,供電系統爲避免全面崩潰,啓動保護措施採用分區停電,不僅臺電對592萬用電戶減收一日電費,損失3.6億元,也揭露臺灣電力供應的潛藏危機。
不過,臺電和臺灣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但行政院評定去年國營事業考成獎金複評審查結果,臺灣中油公司總分仍高於80分,獲得甲等考評,因此仍能獲得2個月滿額的考成獎金。
若加計績效獎金,臺電、中油的年終獎金合計最高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消息一出,不少民衆譙翻天,民衆陳先生批評,國營事業員工的薪水已經夠高了,做事跟酬勞不成比例,領這麼多年終獎金根本「無恥」。
國營事業員工年終獎金分別考成與績效獎金,前者由行行政院覈定,後者由經濟部覈定,獎金最高分別爲2個月及2.4個月。對於民衆反彈國營事業犯錯仍照拿高額獎金,中油高層表示,尊重行政院對考成獎金的決議。
臺灣中油表示,中油的營運主力項目爲石化、煉製及加油站等,與發電相關的天然氣業務只是其中一項,如果因單項業務疏失,而抹殺其他業務同仁的付出與努力,扣減其年終獎金也不見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