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不知情 賠償責任在包商

臺電輸變電工程處一輛承包商廂型車,3日中午12時許發生墜谷事故,車上6人4死2傷。(桃園市消防局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臺電外包商廂型車3日在卡努颱風天出車,不慎在桃園復興區翻落邊坡造成4死2傷,臺電人員實地現場清查後,確認外包商公司已通報這兩天不出工,工地負責人也在羣組宣佈,實在不瞭解這幾位員工爲何跑出去。因臺電屬於「不知情」狀態,相關賠償回到合約中,應屬包商責任,臺電則會站在關懷立場予以協助。

臺電指出,出事的包商正在進行臺7線「巴陵配電杆線改建輸電鐵塔工程」,主要是當地原鄉電杆強度較弱,常受外力影響電力輸送,所以改成鐵柱去增加強度,以穩定供電,這屬於小型工程。

昨午意外發生後,臺電即派副總與相關主管前往關懷與瞭解。對於最後有4人不幸往生,臺電表示「深感遺憾」。但查明事件過程,確認臺灣這兩天受颱風影響,公司早已經通知不出工,工地負責人也在自己羣組通報不出工,因此臺電昨日沒有派檢驗人員到場,「實在不知道爲何這幾個人颱風天爲什麼跑出去?」

既然未要求出工,外包商員工也沒有簽報出勤表,後續責任如何歸屬?臺電指出,警方已製作筆錄,瞭解事情原由與經過,目前看來是包商員工自己行爲,臺電屬於不知情狀態。

依照雙方合約,相關理賠與處理會是包商要自己去負責,臺電相信業者有相關保險,基於僱用關係,公司也會從旁提供關懷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