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遭控性侵女稱「醒來人在摩鐵」校方迴應了

立委範雲與三位被害者今召開記者會控訴,臺大某鄭姓醫學院婦產科教授、醫師,多次利用同樣手法性侵女性,但被害人申訴後,臺大以被害人是執行職務爲由拒絕處理,以致這位狼醫兼教授,至今未遭受任何懲處。(範雲辦公室提供)

立委範雲與三位被害者今召開記者會控訴,臺大某鄭姓醫學院婦產科教授、醫師,多次利用同樣手法性侵女性,但被害人申訴後,臺大以被害人是執行職務爲由拒絕處理,以致這位狼醫兼教授,至今未遭受任何懲處。她呼籲臺大儘速調查與懲處,不要再卸責。

三名女性被害者今現身記者會中吐露遭狼醫誘騙性侵的過程,該名醫師總是單獨約被害者到同一間居酒屋用餐,A小姐、C小姐上廁所回來喝了飲品後,就失去記憶,醒來時人已經在汽車旅館,加害者就在身旁。B小姐證實也經歷相同模式,只是自己較爲幸運,在居酒屋上廁所回來時,隔壁桌客人提醒她桌上紅酒被狼醫下藥,她才緊急藉機離開。

而被害者事後向該間居酒屋要求調閱監視器,店家卻以「只是用來裝飾」爲由拒絕。被害者質疑,連隔壁客人都會發現狼醫趁機對飲品下藥,空間不大的居酒屋多次看到同一狼醫帶不同女性用餐,用餐完後女性都意識不清被帶離,居酒屋難道從未發現怪異之處?還是明知實情卻始終漠視?

另外,A小姐還指出,事發後便向臺大醫院提出申訴,臺大醫院移請臺灣大學處理,臺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調查後,卻又以被害者於案發當時正在執行職務而決議不受理,故不能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向加害者的僱主申訴,而是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自己的僱主申訴,在公文中告知A小姐「請向您僱主提出申訴」。

範雲指出,臺大的消極不作爲,更令人心寒。她表示,臺大對被害人沒有完整調查,當被害人向臺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臺大推說被害人是在執行職務,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但實際上應該蒐集更多資訊才能加以判斷。

而臺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如不受理申訴,應敘明理由,但臺大給A小姐的公文,完全沒副本通知本案權責機關臺北市政府,公文也未告知申訴人如果不服,應向臺北市政府提出再申訴;另外,A小姐申訴涉及性侵害,教師已涉刑事案件卻從未提至教評會審議。

範雲表示,這次和三位被害者一起出來開記者會,是因爲這起個案不只顯示了這位多重犯行加害者的可惡、臺大的冷漠與不負責任,簡直就是一張加害系統蜘蛛網,層層網住受害者,獨留加害者在網上胡作非爲。

範雲呼籲臺大,應儘速啓動調查與懲處,莫再放任狼醫繼續傷害女性,檢調應介入調查居酒屋是否漠視犯罪發生,而衛福部及勞動部應正視現行性騷擾防治法漏洞,啓動修法。

臺大表示,校方去年收到A女申訴的相關檢舉案件後,即送校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教評會審理是否暫時停聘靜候調查。因當事人曾向該公司報備該餐敘爲公務相約,校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據此認定,此案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處理,再依該法第12條第1項第 1 款及第3條第3款,應由僱用A女的僱主受理此案。因此本案並非本校可受理的範圍,既爲不受理案件,故無調查結果,亦無須通知主管機關。

臺大強調,學校皆以現行的法律進行相關調查與處置,如當事人循司法救濟後經司法機關判定本校教師涉有犯罪確定者,校內即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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