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博館、臺文館 升格爲三級機構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臺灣歷史文學館組織法》修正草案,兩館將由四級機構升級爲三級機構。圖爲國立臺灣文學館。(臺文館提供)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臺灣歷史文學館組織法》修正草案,兩館將由四級機構升級爲三級機構。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表示,兩館組織升級,擁有更多的資源,相對也要揹負更多責任

文化部指出,爲彰顯對臺灣文學及歷史的重視,將博館及臺文館升級爲三級機構,藉此組織升格,強化業務推動能量,讓臺灣人民對於臺灣的歷史及文學,能有更廣泛的認識。

羅致政上月於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質疑,臺博館及臺文館打算升格,理由是組織層級不夠、不足留住人才等等,但升格就能改善問題嗎?

羅致政當時說,臺博館不該只把要做的事放在館內,未來升格後應把整個臺南作爲歷史博物館,否則外國遊客逛完臺博館,若想到其他地方走走,臺博館卻沒提供英文導覽。

文化部表示,升級後,臺博館將深耕文史人才與優化專業,並將強化研究應用,豐厚文物典藏內涵;臺文館將加強培育修復人才及文物徵集實力。相關法令施行日期,將另報行政院覈定

羅致政說,若臺博館要與國際交流利基和資源在哪,必須表現出來;主管單位應與臺南在地結合,把民衆帶到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