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污水接管 天井式建物每案最高補助24萬

臺北市政府對「中央天井式建築物」埋設污水管線提出24萬元補償金,但有議員認爲施工影響生活,未來養護也是問題,僅補償24萬元的誘因太低。(臺北市衛工處提供/黃敬文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爲促進污水下水道接管率,對「中央天井式建築物」埋設污水管線提出補償金,只要社區協調1樓住戶提供室內開挖布管,供污水管共同銜接至戶外污水下水道,最高可領取24萬元補償金。有議員認爲施工影響生活,未來養護也是問題,僅補償24萬元誘因太低,儘可能縮短工時,減輕民衆疑慮及不便才能增加民衆意願。

北市目前門牌戶數污水下水道接管普及率82%,但「中央天井式建築物」因基地蓋滿房子,且化糞池被建物包圍,沒有防火通道或法定空地可埋設污水管,要銜接外部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勢必要在臨道路側其中1樓戶室內開挖埋管。

北市衛工處指出,市府考量提供室內空間埋設管線供他人共同使用的住戶,具有公益犧牲性質,所以給予合理補償,在2022年7月依營造物價、發包價格把補償金自18.7萬元提高至24萬元後,當年7月至今共補償30件,接管戶數共1078戶,共撥付720萬元。

衛工處工務所主任盧德偉說,室內埋設污水管渠採人工施作,一般建築物工期約15天,他以內湖區新民路爲例,在1樓店面轉換期間,主動透過內湖區周美里長丘麗玲申請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讓衛工處在店家暫停營業空檔期進場施工,順利完成4棟5樓層、共20戶的用戶污水接管。

國民黨議員王欣儀認爲,補償金額僅24萬元的誘因不高,況且施工期15天會影響居民的生活品質,未來養護也是一個問題,建議市府先盤點全市還有多少「中央天井式建築物」需要埋設污水管,再依據可行性以個案方式處理。

民進黨議員許家蓓表示,市府除了提高補償金額,也必須更進一步瞭解會影響民衆接管意願的原因,衛工處要提出更積極的配套措施,例如加強向接管率低的社區說明,並儘可能縮短工時,減輕民衆疑慮及不便才能增加民衆意願,否則就算再調高補償金也乏人問津。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說,目前北市接管率已是全臺第一,代表補償誘因有限,接管障礙及技術問題仍有賴市府積極協調與幫助,若僅倚賴補償金,恐難提升接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