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恐怖情人3年成長近7成! 未同居「跟蹤騷擾」最常見

▲遇到恐怖情人可申請保護令,要求加害方遠離住所。(圖/記者郭世賢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恐怖情人新聞案件時有所聞,據統計,臺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成長一成二,呈現持續微幅成長。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三年成長近7成,由於雙方未同住,「跟蹤騷擾」就成了常見的暴力迫害,施暴場所多發生在各自住處被害人近8成爲女性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從2016年的5839件、2017年的6151件,2018年又持續增長至6576件。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也微幅增長,從2016年的221件、2017年的281件,2018年再增加至369件,3年成長約66%。

▲遇到控制慾強的戀人,要謹慎應對。(圖/翻攝自pixabay)

臺北市家防中心督導黃竹萱指出,恐怖情人暴力案件中,又以「跟蹤騷擾」特別多,常見的包含加害方守株待兔,等待對方現身當街拳打腳踢,又或是哀求複合不成,引起嚴重爭執後再施暴,也有施以精神暴力,採言語威脅要自殺或傷害對方等,施暴場所包含被害人上班地、約會地等公衆場所,不過仍以各自住處爲最大宗。

黃竹萱指出,過去「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鎖定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未同居者」並未納入,已於2015年2月23日修法列入第63-1條,正是俗稱的「恐怖情人條款」,修法後若有受到暴力對待,經法官裁定即可申請保護令,令加害方遠離住所,至少能爲人身安全多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