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演唱會死結 議長將出手
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右)日前提到,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困境是使用執照註記成「死結」。議長戴錫欽(左)將出手,於6月中下旬邀集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找解禁方向。記者曾吉鬆/攝影
外界關注臺北大巨蛋何時能辦演唱會,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點出,使用執照的註記第29點宛如「死結」,綁死讓大巨蛋不能辦演唱會。議長戴錫欽將出手,預計6月中下旬臨時會期間,邀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找出大巨蛋能辦演唱會的解禁方向。遠雄副總楊舜欽表示,因時空背景導致法令及規定限縮巨蛋功能,市府提出釋疑後會配合,也正針對非體育賽事的消防安全試算跑數據,預計6月底,會將相關數據送消安基金會審查。
市長蔣萬安昨赴議會備詢,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質疑蔣,將大巨蛋目前不能辦演唱會甩鍋給前市長柯文哲,並指蔣上任後,完全沒針對大巨蛋無需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拜會藍綠白議員解套。陳當場送鍋子及啞鈴,暗諷不要只會甩鍋,要把肩膀練好一點。
李四川昨答詢說,他上週發言不是指要讓柯文哲扛,只是將全部的問題攤開來,希望市府、議會能共同解決。2018年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曾發文給遠雄,指大巨蛋辦非運動賽事要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若議會、市府沒有共識,沒有人可以解。
市府知情人士表示,大巨蛋死結若由議長找各黨、無黨議員召開協商,找出共識及解禁方向後,市府就能依照這一共識解決,找出一套符合現有公共安全法規、安全的共識方向。
戴錫欽說,他會先詢問各黨團想法,針對大巨蛋使照註記、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透過議會討論出共識,或有附帶決議。只要議員間有共識,接下來就是討論如何讓大巨蛋安全無虞,又能符合現有相關法規,便能迎接演唱會商機。
府內人士表示,大巨蛋無法辦演唱會,是因柯文哲任內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在使用執照上註記,2017年內政部發文就提到,大巨蛋屬體育場館,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演唱會只要符合北市大型羣聚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就可以辦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