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6線當賽車場!競速失控高速甩尾釀2死3傷 2駕駛下場出爐

邱姓男子和駕駛BMW的洪姓男子2人前年在桃園市觀音區臺66線上競速釀2死3傷意外。(本報資料照片,翻攝照片)

27歲邱姓男子和35歲駕駛BMW的洪姓男子前年在桃園市觀音區臺66線上競速,洪男爲了追上邱男,將油門踩到底,導致車輛打滑失控,釀成2死3傷悲劇。一審將邱、洪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各判刑7年6月、5年2月,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們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刑5年、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男駕車邀約駕駛另一臺車的洪男在2021年9月17日凌晨,在桃園市觀音區臺66線0.3公里附近路段競速,雙方先並排同時起步,再回轉開回原起點進行第二次競速,洪在第二圈競速開始時,爲追上邱所駕駛的車,竟將其所駕駛的車油門踩到底。

車輛因此打滑、車頭朝右偏移,洪男見狀後,將方向盤微向左轉,並踩剎車,致車輛朝車頭右前方向滑行出去,並以車尾高速撞擊當時在路旁觀看之人車,致賴等3人受傷,另劉因血胸並顱內出血、出血性休克而死亡,童因頭胸腹四肢多發性鈍創骨折死亡。

高院考量邱及洪僅因尋求一時歡快,恣意在上開路段高速競駛,對不特定之廣泛用路人造成危險,肇致本件交通事故,致被害人當場死亡,造成無可彌補之傷害,使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傷痛難以平復,犯罪所生之危害重大。

惟念洪男犯後託友人報警,並留在現場待警方處理、協助救護,且始終坦承犯行,並與所有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賠償損害,足見其事後已深具悔意;而邱男則是犯後離開現場,經警循線通知始至警局接受調查,嗣於本院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各判刑5年、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