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1玩命路殺!聯結車幽靈式秒切內車道 後車急煞右偏遭追撞1死
▲林男前年10月駕駛聯結車從臺61線觀音往大園方向北上,突從外側車道切入內側,後方曾男駕駛的大貨車閃避不及追撞慘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林姓男子前年10月間清晨,駕駛聯結車從臺61觀音段北上大園,行經北上38.1公里處突然由外側車道切往內側車道,後方另一輛行駛內側聯結車見狀急忙將車頭往右偏閃躲,但更後方另一輛大貨車閃避不及直接追撞這臺閃躲車,導致車頭全毀,曾姓駕駛被夾在車內,送醫急救不治;林姓男子坦承變換車道不當肇事,桃園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59歲的林姓男子於2019年10月28日清晨6時50分許,駕駛聯結車沿臺61線快速道路從桃園市觀音區往北上往大園方向行駛,行經臺61線北向38.1公里處時,貿然由外側車道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後方內側劉姓男子駕駛聯結車爲閃避緊急煞車失控致聯結車頭右偏,另一輛由曾姓男子駕駛大貨車因閃避不及撞擊劉男駕駛聯結車,曾男被卡在大貨車內傷重昏迷,後經救護人員救出送往醫救治後,遲至同日上午9時宣告不治。
檢方根據警方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桃園市警局道路交通事故照片、行車紀錄紀錄器等資料,以及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林姓男子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起未注意安全距離,衍生後方車輛肇事爲主要肇事原因,後方劉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與曾姓男子大貨車則無肇責之事實,將林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林姓男子駕駛聯結車應遵守規定,未善盡應注意之義務,貿然由外側車道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過失情節甚重,致曾姓男子年紀尚輕即失去生命,家屬因而承受失去至親精神痛苦,實有不該,林雖犯後坦承犯行,然就賠償事宜遲遲無法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衡量林之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素行等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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