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我尿尿地方」國小男童雙手被綁逼看A片 男大生志工SM猥褻
▲被害男童說,看到被告播兩名全裸男生的色情影片,「我覺得色色的」。(圖/示意照/翻攝國立教育資料館性別平等教學影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會被性侵》)
中部一名施姓男大生爲完成學校的「社會服務課程」學分,到一間國小擔任志工,卻在家中、教室猥褻兩名男童,甚至用繩子綁起對方雙手大玩SM。男童說,「我以爲被告在與我玩遊戲。被告就拿出繩子將我雙手綁起來,之後要親我嘴巴…」施一審被判刑4年,他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2012年起擔任國小志工,提供課後輔導,他2015年9月帶男童小明(化名)回家,用電腦播放色情影片,摸對方下體被制止後,仍以站姿方式自後強行環抱並親吻臉頰;之後某天,他食髓知味以同樣手法猥褻。
小明證稱,兩次都發生在國小3年級上學期,第一次他坐在椅子上玩電腦,被施男用手觸摸「尿尿的地方」;第二次也是,被告就從手機播色情影片,是兩名未穿衣物的男生,「我覺得色色的,我與被告有拉扯了一下。」
根據判決,施男在國小教室內,幫另一名三年級學生小雄(化名)進行課後輔導,強行以手觸碰對方下體,被以手撥開後仍持續摸;在該生升上小五後,在住家以玩遊戲爲由捆綁對方雙手,企圖親吻嘴巴未果,趁男童坐在椅子上,強行摸下體。
小雄證稱,看到被告用電腦播男女沒穿衣服的色情影片,「我覺得很噁心,就將電腦視窗關掉」,當時被問要不要試試看,「我就說好,我以爲被告在與我玩遊戲。被告就拿出繩子將我雙手綁起來,之後要親我嘴巴,但我表示不要,被告沒親到。約1分鐘後,被告將我手解開。」
某天,小明導師發現施男臉書張貼其他男童的清涼照,以及小明穿居家服等照片,因此察覺有異;經教務主任詢問後,全案才曝光。被告辯稱有性騷擾行爲,但並無強制猥褻。
施男被臺中地院判4年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認爲,審酌被告並無前科,素行良好,竟爲滿足一己色慾,不顧被害少年人格、身體發展健全及性自主決定權,分別對於未滿14歲的兩名被害人強制猥褻,對其日後身心發展恐將造成不良影響。法官說,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惟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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