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借帳號稱「投JKF女郎」卻到情敵臉書痛罵「失婚老女人」慘了

她借帳號稱「投JKF女郎」,卻到情敵臉書痛罵「失婚老女人」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許姓女子因前男友關係,與吳姓女子互有嫌隙,2021年6月間,許女向友人劉男借用臉書帳號,謊稱要參加「JKF網站票選活動」,實際上卻是用劉男帳號到吳女臉書留言「法院認證的前科犯」、「找老頭做黑的」、「失婚老女人」等語,事後還否認犯罪,誆稱是吳女是爲訛詐賠償金而自導自演;法官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許女拘役40日,又依犯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均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許女因其前男友關係而與吳女素有嫌隙。2021年6月間,許女向友人劉男表示其有意參加「JKF網站票選活動」,須使用他人臉書帳號逐日投票支持,劉男同意出借臉書帳號,怎料許女卻於同年月27日,登入劉男帳號並撰寫內容爲「妳不是內湖地方法院認證的前科犯嗎。妳都找老頭做黑的。至今都沒有男人敢娶妳,因爲妳實際都在做黑的不是嗎。失婚老女人了」之留言,以此方式指述吳女從事伴遊賣淫工作而素行不佳等不實內容。

法庭審理時,吳女證述,她發現劉男在其臉書發表文章後,她就用Messenger傳訊息問他「我跟你不認識,你爲何要罵我」,結果對方立刻封鎖她。

而劉男出庭時證稱,吳女質問自己爲什麼要罵她,他有先去查留言紀錄,可是沒有找到,因此詢問許女,對方卻說「吳女是一個慣犯、詐騙的人,並要我不要理她」;而許女雖否認犯行,但警方追查IP位址確定爲許女所爲。

法官審酌許女與吳女素不相識,僅因其前男友關係而有嫌隙,竟不思剋制情緒及理性溝通,借用劉男臉書帳號後,在吳女個人臉書發表留言,貶損吳女名譽,所爲實屬不該;且於犯罪後猶飾詞否認犯罪,仍暗指吳女是爲訛詐賠償金而自導自演,未見真切之悔意,迄今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亦未獲得吳女原諒;法官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至於僞造文書之部分,法官審考量許女犯後坦承犯行,已見悔意,且與劉男達成調解,並已賠償完畢,法官依犯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判處許女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