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心提醒油箱沒蓋好遭誤會逼車 車主竟亮槍恐嚇
莊姓男子開車時好意按喇叭提醒前車油箱未關,卻遭誤會是逼車挑釁,還被亮槍恐嚇。高雄地院依恐嚇罪、判亮槍的童姓男子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莊姓男子開車時發現前方車輛的油箱蓋沒蓋好,搖下車窗、好意按喇叭提醒,卻被該車誤會挑釁,乘客還亮槍恐嚇,莊男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當天就逮獲亮槍的童姓男子,發現他拿的只是一把玩具槍,但高雄地院仍依恐嚇罪、判童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1年9月某日凌晨,莊男開車行經新興區中山一路、由北往南方向時,見到前方劉姓男子開的自小客車油門蓋沒有蓋好,他好心搖下車窗並按鳴喇叭想要提醒他,結果劉男以爲是挑釁,行經中山一路、六合夜市一帶時,劉男突然開車靠近莊男左側,同車的童男搖下車窗,亮出一把槍指向天空,再指向莊男。
莊男心生畏懼,立刻撥打電話報警。警方獲報後,根據監視器畫面,當天中午就鎖定童男,前往童男住處搜索,在童男車內起獲一把玩具槍。
童男辯稱自己和劉男誤會莊男按喇叭是在挑釁,纔會亮槍警告對方別亂來。警方鑑定手槍後,發現不具殺傷力,也不是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更不是公告查禁的模擬槍,檢方未依槍砲罪起訴童男,改依恐嚇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童男未能理性控制情緒,僅因誤認莊男有逼車之舉,就拿空氣槍恫嚇他,導致莊男心生畏懼,影響社會秩序及治安甚鉅,實不足取。考量童男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最後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