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准,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在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及範圍
1.選調崗位和選調條件:具體崗位和選調條件詳見《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2.選調範圍:面向本縣事業單位工作2年(含試用期)以上且在現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編在崗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對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35週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4.近三年年度考覈爲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覈合格的視爲合格(稱職)等次);
5.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7.2006年1月1日以後進入事業單位的須符合《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的規定或國家政策性安置規定。
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爲2024年10月1日。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按照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未滿規定服務期的;
5.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被省、市、縣人社部門認定爲考試嚴重違紀並處於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選調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調入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具體情形請查詢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
四、選調工作程序
選調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委統戰部組織實施,選調工作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考試、考察、公示和調動等步驟進行。
(一)公告
在吉水縣政府網(www.jishui.gov.cn)發佈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不需要繳納報名和考試費用。
2.報名時間: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縣人社大樓一樓大廳。
4.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學信網學歷電子備案登記表和近三年年度考覈表、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審覈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6.開考比例: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於1:3進行考試,低於規定比例的,覈減選調職位計劃數。
(三)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方式,分值爲100分。
(1)筆試內容。主要測查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點和具體考場見筆試准考證。領取准考證地點:縣人社局八樓802辦公室。領取准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1.筆試結束後,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遇同分情況,按參加工作時間長的確定考察。
2.考察由縣委統戰部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羣衆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選調單位。
(五)公示和調動
經考察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吉水縣政府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人員如因工作調動和工作崗位變化,對其職稱、工資、津補貼等產生影響,責任自擔。
五、其它事項
1.遞補。考察階段考生放棄選調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如遇同分情況,按參加工作時間長的確定遞補。
2.其他未盡事項,由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7108096(縣人社局)
8689255(縣委統戰部)
監督電話:3560694(縣紀委監委)
附件1.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
附件2.吉水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來源:大美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