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宏達「消滅故宮說」遭查過期水錶 警函送內湖簡易庭

臺大政治系教授宏達去年11月間批評政府要消滅故宮,遭控是假消息警方今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案件函送內湖簡易庭裁處。(翻攝自蘇宏達臉書頁面/李文正臺北傳真)

臺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去年11月在臉書影片指故宮南遷是「消滅故宮文化大革命」,卻在12月中,接到南港分局偵查隊通知書,指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也就是俗稱偵辦「假消息」使用的法條蘇稱自己遭「查水錶」、「是誰在封殺臺灣人的說話自由」。士林院內湖簡易庭表示,今收到南港警分局函送新案

蘇宏達因去年11月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蘇指,妻子打電話請教律師,依該法第31條,追溯期2個月,超過之後,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且不得移送法院,如今事隔1年,卻遭到調查局強力交辦,他已於12月20日親赴警察機關說明。

蘇批評「臺灣人,還能自由說話嗎?還能自在活潑地談論時事、批評政策嗎?」、「是誰,在封殺臺灣人的說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