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少卿三度酒駕撞小黃 一審判5月徒刑罰5萬
「相聲瓦舍」創辦人之一宋少卿去年底再度酒駕追撞計程車,酒測值高達0.95毫克。新北地院今宣判,判處宋少卿5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刑責部分得易科罰金15萬元。(蔡雯如攝)
「相聲瓦舍」創辦人之一宋少卿,曾因多次酒駕上路遭逮,他去年底再度酒駕追撞計程車,酒測值高達0.95毫克,而宋出包後頻向社會大衆道歉,更當庭認罪,請求法官給予易科罰金機會。新北地院今宣判,判處宋少卿5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刑責部分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宋少卿去年12月28日凌晨駕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南門街、府中路口時,緩速滑行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訊後被以3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1月間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起訴指出,宋少卿2002年、2004年各有酒駕紀錄,分被判罰金、3月徒刑。
儘管此次遭查獲酒駕已逾10多年,不算累犯,公訴檢察官仍認爲,宋身爲名人未愛惜羽毛,加上社會大衆近年對酒駕態度反感,希望法官從重量刑,判處9月徒刑,以收警惕效果。
宋少卿出包後,屢次向公衆致歉,直言「犯了錯必須要接受」,除了坦承自己做了不良示範,也希望用自身經歷,呼籲大衆喝酒不要開車、騎車,並坦然接受演出被取消等影響,案件審理期間,更當庭認罪,盼法官給予減輕刑度、易科罰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