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九問北檢 批偵查大公開

週刊報導與起訴書相同內容

北檢偵結起訴京華城案,柯文哲等11人起訴,民間司改會對比周刊等媒體報導,發現報導與起訴書內容多處相符,包括報導「檢廉在解密柯文哲的USB隨身碟發現,記錄「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竟在起訴書內,司改會認爲柯文哲案偵查過程違反偵查不公開,27日發表聲明批評偵查不公開原則形同虛設,提「九問偵查大公開」,請臺北地檢署等權責機關儘速釐清、迴應。

司改會聲明表示,從8月柯文哲涉入京華城一案開始,《鏡週刊》等新聞媒體就大量揭露檢廉機關偵辦柯文哲涉嫌貪瀆案的偵查資訊,報導內容可判斷檢警機關明顯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最高檢察署10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臺灣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迄今臺高檢尚未作出調查報告,因此提出9大問題,請臺北地檢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儘速迴應,以補救司法公信。

司改會比對週刊報導與北檢偵結起訴內容,發現10月1日週刊報導「沈慶京2020年利用7名員工當人頭,以政治獻金方式行賄柯文哲210萬元」,及柯文哲親自下達要許芷瑜出境的命令,在便條紙寫下「Orange京華出境」等,都是北檢起訴書在起訴前違法被公開的內容,因此提出9大問題,請北檢逐一說明,爲何媒體可在偵查階段中,取得僅有內部辦案人員可獲得的資訊,包括證人陳述、證物內容等。

且這些遭泄漏的偵查秘密,爲何都是週刊獨家取得?另外,從8月至今長達4個月的過程中,北檢及相關單位對偵查內容持續大公開,有何檢討措施?爲何在起訴前的最後一刻,媒體仍能精準掌握起訴情形。

司改會表示,柯文哲案偵辦期間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嚴重,無論案件後續結果如何,已經導致司法公信力嚴重受損,並侵害被告的合法權利;但《鏡週刊》掌握偵查不公開內容,其偵查不公開的違反已昭然若揭,籲請相關機關提出相對應的處罰機制與改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