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資陽:中心城區購買新房且有就業需求的,一個季度最少推薦3個就業崗位
10月15日,四川省資陽市多部門聯合印發《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其中明確,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有就業需求的,可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一個季度內爲每個家庭推薦3個及以上就業崗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職業培訓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政策。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且有創業需求的,在租賃本地國有企業商業用房時,給予租金優惠。
資陽市多部門印發《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
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資陽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發放購房消費券。
(一)普惠性政策。自本措施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凡在中心城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90平方米以下每套8000元、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每套10000元、144平方米(含)以上每套12000元發放購房消費券;
(二)特殊人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教師、醫務人員、消防救援人員、公安民輔警、現役(含軍隊文職人員和職工)和退役軍人、“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環衛人員、道德模範、引進人才、市外戶籍人員、我市農村戶籍人員、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按90平方米以下每套10000元、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每套12000元、144平方米(含)以上每套14000元發放購房消費券。普惠購房補貼與特定人羣購房補貼不疊加享受;
(三)購買新建商品房項目車位的,按照每個車位2000元發放車位購房消費券(同一購房人最多可以領取兩個車位的購房消費券)。鼓勵開發企業給予購房人購房消費券同等額度及以上的購房相關優惠。購房消費券用於購房人直接支付購房價款或購買車位價款,開發企業在房屋或車位不動產權證辦理後按程序申請結算,所需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
二、支持實施房票安置。對集體土地徵收拆遷、國有土地房屋徵收、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村(居)民避險搬遷、城中村改造、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的被徵收人,凡選擇房票方式進行貨幣補償安置的,給予一定的獎勵政策。
三、支持銷售模式創新。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市外推介、樓盤展銷、“以租代購”、先試住後購買等模式促進銷售。支持各地機關企事業單位、軍隊、社會組織、村(居)委會等組織開展團購活動。同一團購主體在中心城區同一開發項目一次性團購3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正常優惠的基礎上另行給予團購優惠。團購優惠可與階段性住房消費券疊加享受。
四、鼓勵開展“以舊換新”。出臺住房“以舊換新”指導意見,通過政府引導、居民自主改造、市場化運作等方式,推進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拆舊房換新房。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資陽市域範圍內。
五、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一)調整首套房認定標準。在本市範圍內新購買住房,只覈查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區)範圍內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認定爲首套房,在資相關金融機構按認定套數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二)調整住房首付比例,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家庭,首套和二套房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
(三)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調整存量房貸利率,推動在資相關金融機構於2024年10月31日前,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六、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在覈定借款人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時,不與借款人繳存時間係數和賬戶餘額掛鉤。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差異,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對應上浮20%。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爲20%。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購買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先租後購,同一個自然年度內,辦理過租房提取的繳存人,在市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還可辦理購房提取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
七、支持新購房家庭就學就業。
(一)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義務教育階段的直系子女可憑《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表》由雁江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二)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有就業需求的,可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一個季度內爲每個家庭推薦3個及以上就業崗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職業培訓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政策。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且有創業需求的,在租賃本地國有企業商業用房時,給予租金優惠。
八、支持“好房子”建設。落實土地出讓與存量商品住房去化週期掛鉤機制,合理控制新增住宅用地供應。加大低密度、低容積率的高品質住宅用地供應,優化規劃用地指標,停止執行容積率不得低於1.0的供地標準。推廣首層架空層用於公共服務空間設置,增加住宅層高,優化住宅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容積率計算規則。同步配置學校、道路、醫院、公園等公共服務設施,提升住房環境品質。支持房地產企業開展現房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