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鹽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安虹宇被雙開,長期賭博,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9月2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日前,經鹽邊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鹽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安虹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安虹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沉迷低級趣味,長期與管理服務對象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設備採購、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安虹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鹽邊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紀委審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安虹宇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十五屆鹽邊縣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鹽邊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記者注意到,今年2月,攀枝花市紀委監委發佈安虹宇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簡歷顯示,安虹宇,男,彝族,1989年5月出生,四川鹽邊人,在職大學學歷。2007年12月參加工作。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部隊服役;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待業;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在四川警察學院學習;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待業;2012年7月至2016年11月,先後在鹽邊縣公安局漁門派出所、縣公安局工作;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歷任鹽邊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黨組成員、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歷任鹽邊縣格薩拉彝族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任鹽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格薩拉彝族鄉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2024年1月至今,任鹽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潘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