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出“十項協作”加強未成年學生權益保護

本報成都4月1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鑫昕)檢教信息互通研判、涉案未成年學生合力幫教救助、校園安全防控協同治理……今天,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十項協作機制 加強未成年學生權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防範校園欺凌、建設平安校園等難點重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和舉措。

十項協作機制包括檢教信息互通研判機制、罪錯未成年學生分級干預機制、涉案未成年學生合力幫教救助機制、校園安全防控協同治理機制、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治理機制等,迴應了校園安全、教職員工准入查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等熱點話題。

例如,在校園安全防控協同治理機制中,《意見》要求嚴格落實教職員工准入查詢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公安機關要做到應查盡查,不漏一人。檢察機關則對入職查詢制度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法律監督。據介紹,四川已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100萬餘人次。

在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方面,《意見》要求做好培訓宣講工作,強化“不報告即違法”意識,對應當履行強制報告責任而未履行的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強制報告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此前,四川在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方面已經產生了實效。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麒介紹,四川已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35件,對50件不履行報告義務的案件進行了督促追責。

對於校外培訓機構,《意見》要求,檢察機關發現校外培訓機構、託管機構工作人員侵害未成年學生權益的,在依法嚴懲的同時,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機構主管部門通報。

十項協作機制突出了人民檢察院和教育行政部門之間的聯動,要求以橫向聯合、部門聯動等方式形成保護未成年學生權益的合力,進而預防和減少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

《意見》中第一條機制即爲檢教信息互通研判機制,要求檢察機關定期對涉未成年學生犯罪案件進行分析研判,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案件辦理情況、犯罪成因、特點及趨勢、典型案例分析等信息。教育行政部門定期通報校園欺凌、法治教育需求等信息,發現學生遭受侵害等情形,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通報檢察機關。

據介紹,現在四川全省有2500多名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校法治校長。四川省教育廳廳長餘孝其說,人民檢察院與教育行政部門聯合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進未成年人案件專業化辦理與社會化保護深度銜接,爲推進法治建設、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構建起了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檢教關係”。

王麒表示,檢察機關作爲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履職貫穿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十項協作機制有利於檢察機關與教育行政部門構建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關係,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