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務-地方超徵紅包 729億元入袋
財政部指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年度中,原則上依預算通知分配數按月平均撥付,如實際收入數超過預算通知分配數,則於預算整理期間結束(次年1月15日)後,辦理第13次撥付作業。
針對1月18日已撥付完成的729億元分配數,財政部也強調,有提醒各地方政府應就其獲配款項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如非用於償還債務亦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
財政部2日指出,據111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數新臺幣3,858億元,較預算通知分配數3,084億元增加774億元,其中來自國稅部分,所得稅及營業稅分別增加437億元及370億元,另貨物稅減少30億元,至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地方稅的縣(市)土地增值稅則減少3億元。
至於2023年,依財政部編列的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在預期稅收可望成長下,共編列3,412億元,約年增13.6%。
據悉,除了統籌分配稅款,若加計主計總處編列的一般性補助款,臺北市2023年估可分配到逾651億元財源,遠超過其他縣市;而高雄市、新北市也都突破500億元大關,分別有551億元、506億元。
依財政部公2023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明細,合計共釋出3,412億元,年增407億元,且22縣市統籌稅款都比2020年提升,其中又以臺北、新北、高雄分配到的統籌稅款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