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男事件立院決定撤告 但給《中時電子報》這懲罰

▲《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會議室內丟水球。(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前瞻預算時,《中時電子報》的實習生韓福宇等4人未遵守採訪規定及會議規範,其中韓福宇更以水球攻擊主席臺,雖然立院發文要求《中時》說明,但並未得到迴應,《中時》甚至還以頭版批評立院「追殺孩子」。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28日表示,因韓福宇已道歉,所以立院決定原諒他,但《中時》不但沒歉意,還將責任全推給實習生,因此決定下會期起,禁止中時電子報申請實習生入院2個會期。

林志嘉指出,民主憲政國會人民主權的象徵,是制定法律及反映民意的立法機關,每一位國會議員都是經由民意洗禮進入國會,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利,應該獲得尊重與保障。而立委在國會行使憲政職權,是民主實踐的一環,無論會議過程中,其有任何言語行動,皆受法律保障,任何人都不得侵犯,這也是捍衛國會尊嚴的必要。

他表示,這次由於《中時電子報》「娛樂新聞組」副總編輯張怡文攜同實習生等人,未依規定確實向本院申請採訪證件,逕自由委員助理以不實理由帶進院區,而韓生更未能遵守行爲分際,實應接受移送法辦。而事發後,《中時》刻意包庇,但經過立院及媒體的積極調查並揭發事實後,韓福宇終於透過媒體訪問公開道歉,表達「願意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希望大家再給他一次機會。」

▲中時實習生與副總編是靠藍委助理騙駐衛警「都是助理」的情況下帶進立院證。(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林志嘉轉述立法院長蘇嘉全的看法表示,國會是民意的象徵,是捍衛人民權益堡壘所有人都應該共同維護它的安全與尊嚴。對於韓福宇干擾議事的行爲,「本院願意選擇原諒,並給予其反省的機會,希望他能經過這次的震撼教育,學習並瞭解臺灣民主的可貴,這是他在學校及實習單位學不到的經驗」。

不過,林志嘉指出,《中時》在此次事件中,未能負起督導責任,且不依法申請採訪證,罔顧國會新聞採訪規範。同時,事發迄今,也從未表達任何歉意,並將責任全部推給韓生的個人行爲,如此作爲已失新聞倫理與教育功能。立院將自下會期起,禁止《中時電子報》申請實習生入院2個會期。

林志嘉再次重申,爲維護立法院委員安全及會議進行,避免委員行使職權時受到不當干擾,立法院將針對委員以外人士,進行嚴實查覈證件,並加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管理

中國時報以頭版痛批立院追殺孩子。(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