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業利多 官方允鬆綁法規 公共工程採用低碳水泥...有影

政府要求水泥業減碳,卻未帶頭採用低碳建材。 聯合報系資料照

政府要求水泥業減碳,卻未帶頭採用低碳建材。水泥業力爭多年後,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終於同意鬆綁法規,有條件放寬公共工程對卜特蘭石灰石水泥使用標準。

臺泥(1101)、亞泥等公司認爲,若政府主導的公共工程能全面採用低碳水泥混凝土,每年將可減碳至少216萬噸CO2e(二氧化碳當量),讓公共工程年碳排量減少8%以上。

根據統計,公共工程爲臺灣水泥與混凝土最大買家,一年混凝土採購量4,319萬公噸,年排放量464萬公噸CO2e,佔年度公共工程總碳排放量的17.2%,由政府主導的公共工程堪稱臺灣排碳大戶。

水泥業籲公共工程採用低碳水泥 圖/經濟日報提供

今年5月3日,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顏久榮召集產官學界舉行會議,針對「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檢討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會議最終做出結論,原本規範「若工程使用水硬性混合水泥時,不得另添加礦物摻料」,新規定增修「惟使用卜特蘭石灰石水泥經工程司提出第三者專業機構驗證,並報經機關同意後,可另添加礦物摻料」。

水泥業者說明,目前政府主導公共工程所採用的混凝土,幾乎100%使用傳統的卜特蘭水泥,無法達到減碳效果,雖然臺泥、亞泥等業者皆已開發出低碳的卜特蘭石灰石水泥,但是受限於「不得另添加礦物摻料」規定,因此不被下游混凝土業者採用,進而阻礙公共工程使用低碳水泥的可能性。

水泥業者說明,卜特蘭石灰石水泥爲國家標準認可的水硬性混合水泥的其中一種,連同其他水硬性混合水泥,可降低碳排比率介於10%至45%之間。如今公共工程委員會雖然有條件開放卜特蘭石灰石水泥使用標準,但業者期待,政府能全面解禁,不應再設限「第三者專業機構驗證,報經機關同意」要求。

水泥業者呼籲應參照國際營建減碳及歐美先進國家趨勢,納入公共工程可使用卜特蘭石灰石水泥與混凝土規定。目前公共工程佔全臺灣碳排9.78%,若臺灣公共工程皆以石灰石水泥混凝土替代,預計每年可減碳至少216萬噸CO2e,可讓公共工程年碳排量減少8%,可讓全臺年碳排量減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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