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住上海豪宅開賓利…3旬男靠盜版小說App撈逾4億 妻驚呼:這麼賺?

杜某經營盜版熱門網路小說App,不到3年,營收金額超過1億人民幣。圖/取材自上觀新聞

工作沒幾年,「90後」杜某就租住到上海一套年租金人民幣50多萬元(約新臺幣219萬元)的豪宅裡,還可以開價值人民幣300多萬元(約新臺幣1317萬元)的賓利,連妻子也吃驚問他:「什麼生意這麼賺?」據報導,杜某經營的是盜版熱門網路小說的「生意」,不到3年,他經手的這些盜版App營收金額就超過人民幣1億元(約新臺幣4.39億元)。

上觀新聞報導,1990年出生的杜某大專畢業後一直沒有穩定工作,2020年底結識劉某,開始接觸盜版網路小說。具體而言,劉某手上有近20個專門盜版網路小說的App,杜某則負責這些App平時的運作與維護。杜某之後還拉了自己的同學徐某、朋友田某入夥,先後註冊了百餘家公司。

杜某用這些註冊的公司與多個App廣告行銷、變現平臺簽訂了協議,將廣告植入App。

據報導,盜版小說包括了「慶餘年」、「瑯琊榜」、「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熱門作品,杜某等人的收益非常可觀。這些App的伺服器都架設在境外,具體獲利金額難以徹查,光是杜某等人記錄的臺帳就顯示有人民幣上億元的營業額,平均每月廣告收益超過人民幣300萬元(約新臺幣1317萬元)。

據杜某妻子回憶,雖然不知道丈夫在做什麼,但能明顯感覺到他變有錢了。杜某租了一棟豪宅,平時開着賓利車,買了不少奢侈品,家中一年開銷人民幣上百萬。不過,杜某在審判中辯稱,賓利是上家劉某買的,自己只有使用權。

2022年底,警方接獲檢舉,「慶餘年」、「瑯琊榜」、「鬼吹燈」等作品出現在某小說閱讀App上,隨後,杜某等人相繼落網;2023年12月15日,杜某、田某、徐某涉嫌侵害著作權案開庭;近日,三人分別以觸犯著作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1年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420萬元至20萬元(約新臺幣1845萬元至87萬元)不等,同時,三名被告刑滿後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文學App等與網路文學著作權有關的職業。

圖爲庭審現場。圖/取材自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