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支柱將如期推展 資誠:企業須及早因應

他表示,在國際租稅規則越趨複雜的環境下,企業務必妥善諮詢相關專家,事先進行分析評估是否會對自身情況產生影響,整體性的針對控股架構、交易模式、會計政策及集團的利潤配置分析相關調整及應對策略。

臺灣今年已經開始實施受控外國公司制度,政府也在緊鑼密鼓規劃如何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及如何參與這個多邊機制,以確保臺灣課稅的權利不被侵蝕。包容性架構中承諾要推行全球最低稅負制的138個國家,也勢必跟隨歐盟各國的腳步致力於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

OECD與G20等國際組織所推動的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分別爲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又稱支柱一,Pillar 1)與全球最低稅負制(支柱二,Pillar 2)。兩大支柱旨在改革國際租稅規則,並確保跨國企業無論在何處經營,都應繳納公平份額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