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虎豹潭6死悲劇!新北市府確有疏失 國賠金額曝光

2021年10月16日,共計31人前往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參加「大自然體驗營」,期間遭遇大雨、溪水暴漲,6人遭沖走失蹤。(圖 / 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2021年10月因溪水暴漲而釀6人喪命,其中死者鍾姓學員的家屬認爲案發地點並未設置警告標示、廣播系統等注意事項,憤而向新北市政府提起國賠。法官審理,判處市政府應賠償26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女於2021年10月16日帶隊「大方自然體驗營」31人前往虎豹潭,期間卻遭遇大雨,一行人通過梳子壩時,2名大人、4名小孩遭湍急溪水沖走。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隨即派遣大批警消進行救援,但仍有6人不幸被暴漲溪水沖走。

2021年6月,基隆地檢署主張,蘇女於路程中見雨勢漸大、溪水漸漲時,「曾有數次阻止憾事發生之機會,卻過晚撤退」,且無專業人員走在最前方進行引導,最終導致6條人命枉死,依過失致死罪將其起訴。蘇女坦承犯行,遭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死者鍾姓學員的母親、妻子及其二女申請國賠,並稱市府雖對外開放雙溪區虎豹潭,但卻未在周邊設置廣播系統,又或「提醒民衆溪水暴漲時切勿渡溪」警告標示等注意事項,導致鍾男喪命於此,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

新北市政府表示,原先並未將虎豹潭梳子壩列於准許行走的登山步道範圍,且該處本就不容許遊客通過,因此並無設置相關警告標語,否則反將讓遊客陷入究竟是否能夠通行梳子壩的困惑。

新北市政府進一步說明,至於後續在梳子壩設置「如遇暴雨、溪水暴漲,切勿過溪」警告標語,則是市府爲了配合監察院的檢討報告,同時防範相同事件再度發生,此乃基於行政責任而提高設置、管理公共設施之標準,不應該以此認爲新北市府對於虎豹潭梳子壩的管理有所欠缺。

不過法官審理時,認爲新北市政府雖然開放梳⼦壩提供居⺠、遊客通行,卻未於其周邊設置「山洪爆發前兆,切勿過溪」相關之警告標示、 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顯見管理疏失。另外,法官指出,被害人事發當下一旦越過梳子壩即通往停車場的安全道路,雖然當時已察覺溪流水勢湍急,但仍無法發現後續可能發生淹沒石墩的溪水暴漲或山洪暴發。

法官在判決書中聲明,若新北市府已在當地設置警告標示,則可能主動讓被害人做出安全的選擇;正因缺乏警告標示,致使被害人無法獲得如何正確選擇、趨吉避凶及理智判斷的最後一絲生機,認定新北市府管理確有疏失,應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判決國賠2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