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落幕 網路賣家查稅啓動

網路賣家完成稅籍登記後,若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由國稅局按每季銷售額課徵1%營業稅;如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國稅局將輔導業者開立統一發票並課徵5%營業稅。

官員指出,財政部自今年起陸續完成金流明細、交易紀錄與稅籍登記等三大網路交易查稅法源。

首先是針對金流方面,我國透過電支條例法源,財政部可要求金融機構提供個人高頻存入帳戶金流明細(全年存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有三個月的存入筆數高達200筆),國稅局只要發函要求特定賣家資料,金融機構必須提供帳戶明細給國稅局,等於賣家金流攤在陽光下。

另電支機構因應法規,業者在2021年12月底,還有未來每年2月底、8月底都必須申報前半年收款人身分、金流資料,包括名稱、註冊國籍、登記證照、覈准設立文件、聯絡方式,還有支付工具、金額、幣別、時間等。

其次,針對交易紀錄方面,財政部近期預告修正「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預計2022年3月上路,未來電商平臺如架構網站、APP等提供店家線上銷售者,平臺業者皆有義務幫所有店家保存交易紀錄,以供國稅局查覈、勾稽。

而財政部同時也強化稅籍規定、2022年3月上路,商家在社羣媒體、代購網銷售貨物,任何商品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名稱,國稅局將查覈其申報銷售額資料,等於網路版的營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