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 勞工吃不飽

(圖/本報系資料照)

疫情爆發衝擊民生,立法院通過紓困4.0特別預算案經費高至8400億元。行政院也通過「第3次追加預算案」,首波紓困規模爲2600億元。

第3次追加預算案與勞工有關,除勞動部編列449億元,辦理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僱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外;尚包含勞工薪資補貼,例如中低收加發3個月共4500元;農漁民則可申請1萬元;觀光業從業人員3個月共3萬元補助金

中央政府推出「紓困4.0」方案各縣市政府也推出補貼政策,是否真能幫助勞工度過難關呢?已有網友抱怨每年乖乖繳稅,但只領過去年三倍券,其他都資格不符;或者限定上述特別行業,並非全民皆有,感覺是繳稅給其他人享領。

以中低收入戶而言,每人每月1500元,最多可領3個月,對於失去作者實難度日。從去年疫情開始,即相當悽慘的觀光業從業人員,每人每月1萬,最多可領3個月共3萬元,再怎麼節省如何生活?

至於自營作業者、無一定僱主勞工投保薪資2.4萬元以下補貼每人3萬元,以上補貼1萬元,但僅限加入職業工會者。又其實許多有錢人都投保最低薪資,求取最基本保障而已!所以去年排富不一定正確;今年放寬門檻修正分成兩級距,但所領差距過大仍是不盡合理。

至於產業薪資補助,將「勞工紓困貸款,每人最高申請10萬元」置於其中,顯然不合理;因爲僅僅補貼1年小額利息,貸款還要3年返還,與其如此,不如放寬至50萬且寬延10年。至於各縣市推出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其實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因爲地方財政有限,設定資格甚嚴且需申請、審覈,加上補助通常僅1萬元,杯水車薪!

最令人擔憂的是,今年已經有別於去年,有了大量社區感染的第3級警戒,勞動部繼去年推出「安心即時上工補助」及「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今年還是援例辦理。以各地方政府合計推出約1萬個即時上工職缺,光是媒合涌入人潮,豈不是違反了中央避免出門的防疫政策?甚至勞工充電訓練是以5人爲開課單位,豈不是又違反了避免羣聚政策?若以遠距模式進行仍需設備及求證!

其實真正實惠的,反而是行之有年的「失業給付」,惟現行《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的請領條件「非自願離職」,所以如何將疫情條件放寬認定?且依現行規定必須「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是否應將因疫避免出門媒合做爲例外?再者目前規定「失業給付最長髮給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髮給」,可否增訂「短期失業給付3個月」做爲因應。去年臺中市放寬認定增加首次申請「失業給付」8000人,纔是真正救濟了勞工家庭

疫情促使政府和產業都必須誠實面對:社會穩定基石不只在對抗病毒,更要致力共善、共好解決勞資問題,方能化解潛伏的對立危機,協助解決人民的生活困頓。(作者爲雲林科技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