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產化新探索:多地知識產權融資加速
本報記者鄭瑜北京報道
數據資產化按下加速鍵。
浙江省近期公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7月底,浙江已登記數據知識產權7110件,實現運用金額31.9億元,分別佔全國的71%、65%。
根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以來,包括浙江、安徽、深圳等多個省市已經完成超過30件數據資產化案例。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處長張勇對記者表示,對於擁有大量數據資源但需要現金流的企業,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了一種新的融資渠道,有助於緩解資金壓力,促進企業發展。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加速落地
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以企業合法擁有並取得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的數據作爲質押物的一種新型融資方式,是數據資產化的全新探索。
記者近期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截至今年7月底,安徽省已受理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申請56件,審覈通過並頒發36張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覆蓋量子計算、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城市安全建設、智能養老等行業領域。
這些知識產權在登記後,獲得了撬動資金支持的新途徑。今年上半年,在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下,一家數據領域的創新企業中用科技有限公司憑藉其持有的數據知識產權,成功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獲得1000萬元貸款,成爲安徽首單數據知識產權+專利質押融資業務的落地。
張勇告訴記者,從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具體操作流程來看,銀企雙方達成合作意向後,由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爲數字知識產權進行價值評估,再由銀行綜合企業風險評估並對企業的資料進行審覈,審覈通過雙方簽訂相關合同,最後“登錄”安徽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進行審覈。
“安徽省獲批第二批國家數據知識產權試點省份以來,研究制定《安徽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辦法(試行)》,編制《安徽省數據知識產權審覈指南(試行)》,建成運行‘安徽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推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業務與數據交易業務銜接,支撐數據可信流通體系建設。今年4月,頒發首批9張‘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標誌我省探索構建了完整高效的數據知識產權制度體系,爲促進數據要素流通使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張勇補充道。
今年以來,通過知識產權進行融資的案例高頻涌現。
今年3月,交通銀行深圳分行攜手深圳數據交易所(以下簡稱“深數所”),通過建立科創企業“數據資產分層分類模型”,將無形的數據資產成功轉化爲可量化資產,爲深圳市南山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深圳優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優錢科技”)發放了1000萬元數據資產融資貸款。
今年6月,在深數所助推下,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助力神州數碼(深圳)有限公司完成數據知識產權登記,並將已登記的金服雲數據作爲數據資產,納入企業財務報表。7月,冠英科技集團研發的工業邊緣智控終端產品作爲江西首例數據資產納入企業財務報表的案例,贛州銀行給予2500萬元授信融資,並同時與贛州銀行合作創新數據要素金融產品……
作爲深圳市首筆數據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深圳優錢科技的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南山區爲解決企業融資難題的創新嘗試。深圳優錢科技副總裁桂穗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數據資產融資中,各方角色分工明確:企業提供數據產品,銀行則負責有效評估這些數據資產的價值。其中關鍵在於如何將數據產品轉化爲數據資產,這就需要數據交易所來提供專業保障,完成數據的資源化和資產化。
在桂穗湘看來,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各方爲科技創新注入金融動能的有益嘗試,隨着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的不斷推廣和完善,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會看到數據共建與科技創新的價值。“通過數據流通帶來的業務增值、結果回報,也可以讓更多大型企業、上市公司更加重視數字化建設的工作,促進數據交易不斷完善。”
數據確權、法律環境仍待完善
金融與科技、產業形成良性循環,是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關鍵。如何讓數據從資源走向資產,從而從金融市場獲得更有力支持,目前仍存在不少挑戰。
在桂穗湘看來,數據確權難度大仍是當下推動數據資產融資的關鍵障礙。“從實踐來看,政策提到的‘三權分置’對行業有積極作用。儘可能‘弱化’所有權的同時,強調開發權與使用權是較爲合理的做法。”他表示。
此外,評估方式也需要在發展中慢慢優化。“目前的實踐主要基於成本法,而不是基於實際價值的市場法評估。數據交易的安全性和合規性問題也需要得到有效解決。”桂穗湘坦言。
有地方監管人士向記者指出,數據知識產權作爲新興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導致在質押融資過程中,法律依據不明確,增加了操作的複雜性和風險。
不止於此,多位行業人士亦對記者表示,當前爬取數據等行業亂象氾濫,作爲數據資產交易買方權利的保障也是數據資產化浪潮下的擔憂之一。
浙江萬里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寧波知識產權學院研究員孫夢龍向記者表示,數據交易的基礎價值在於數據買賣雙方的權益是否能得到充分保護。明晰的數據產權能使買賣雙方的交易成本降低。各地數據產權登記所做的就是將數據以結構化的形式形成數據資產,並努力形成數據產品,進一步發揮流通價值。
在孫夢龍看來,進入數字化社會,私有財產的時代命題會延伸至數據財產。在數字社會中,私人控制的數據財產是數據市場中最核心的要素。然而數據財產的確權面臨着理論與實踐上的雙重困境。
“建立數據開放共享的生態,充分享受數據帶來的紅利,需要一個法律體系作爲基礎,讓靈活的數據客體明確穩定,抽象出一定的界限,有一定程度上的排他性和封閉效力,讓所有人理解權利的邊界在哪裡。”孫夢龍以空氣生動舉例,“就像自由流通的空氣一樣,一個人無法劃定自己家裡的空氣是自己的時,便無法進行交易。”
孫夢龍進一步解釋道:“基於上述情況,我們需要數據以數據集合的方式界分社會功能,以公示的方式界定權利邊界,最終以技術與法律並駕齊驅的方式實現權利人對數據權屬的支配。數據產權的法律邏輯需要以數據集合爲出發點,形式層面思考數據的特定化而非有形化,實質層面思考數據的社會結構功能而非單一零散數據。”
近期,我國正式推行了國家網絡身份認證系統以及在各地推行數據登記的試點工作。孫夢龍認爲,身份的實名化確保了數據交易方的基本安全問題,併爲保護數據權益人對數據的持用奠定了基礎,有助於構建“身份驗證+權屬驗證”的全新互聯網樣態。
“數據資產由政策真正走向市場,形成高質量的數據產品,儘管有待理論層面的創新與技術層面的突破,但這一理想在價值互聯網與數字中國的時代浪潮下充滿活力與生機。”他表示。
(編輯:李暉 審覈:何莎莎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