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俄列管 手銬、核能、車牀都不準

配合國際制裁,經濟部去年修改「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將軍商兩用的57個產品納入管制。

業者如要輸出,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等於除非被覈准,否則無法出口。

國貿局指出,美國、歐盟、日本、英國等國際盟友,在俄烏戰爭爆發後已陸續推相關出口管制,我國去年4月、5月已管制第3至9類,包括電腦資通、感應器與雷射、航太等貨品出口。此次把剩下的第0、1、2類貨品也納入,等於盟邦管制的,我們也已全面禁止。

此次新增納管項目,涵蓋核能物質(及雜項)、材料及化學品的高強度纖維及絲狀材料、磷酸三丁酯、硝酸,以及電腦數值控制車牀、綜合加工機、電腦數值控制磨牀、放電加工機等。比較意外的是,連執法的警棍、腳銬、手銬、拘束衣等,也被列入清單。

國貿局官員解釋,第二波管制商品有些看來不像高科技產品,但國際的考量主要是擔心將這些商用產品拿去修改,或使用在軍事用途,像是刑求等,因此一併加以列管。

國貿局表示,相關戰略性高科技產品輸出許可證申請,會採從嚴審查,原則上不予同意。但公告實施後,業者假若已有預收貨款情形,該局將會依照個案出口最終用途,是否涉及大規模武器擴散情事,具體審視予以準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