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朋友變家人?不婚不生又怕孤獨死!43歲女收養38歲友「當女兒」組成新家庭

不婚不生又怕孤獨死,下半生怎麼過?韓國有位43歲女性收養了38歲的好友當「女兒」並一起生活,雖然年齡相仿,但兩人在法律上已是母女。 示意圖/freepik

今年5月,居住在全羅北道的43歲女子殷瑞蘭(音譯)收養了同居的38歲朋友李女士,兩人變成合法的「母女」。

殷女士11日接受《韓民族日報》採訪時表示:「在沒有同居伴侶法的韓國,組成家庭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結婚、生育和收養。」、「想要與同性朋友成家,我們唯一的選擇就是收養。」殷女士從8月開始在Kakao平臺「Brunch」上連載的《收養朋友的故事》曾在社羣媒體上成爲熱門話題。

共同生活、互相照顧,爲何不能當真正的「家人」?

殷女士和李女士從2017年同居至今。自從2016年殷女士搬到現在所住的地方,與住在隔壁的李女士成了鄰居。兩人經常分享農村未婚女性的生活點滴,以及對退休的擔憂,並於隔年開始住在一起,認爲這樣比獨居更好。在同居的五年間,兩人互相照顧,就像是擔任彼此的監護人,逐漸感受到有必要「成爲一個合法的家庭」。

決定兩人以收養方式成家的重大關鍵,就是手術時醫院要求籤名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根據現行醫療法,如果患者無法親自簽署手術同意書,需要向患者的法定代理人獲得同意書。而法定代理人限於直系卑親屬(子女)、配偶、一起生活的親人,僅同居者沒有簽名的權力。加上彼此的父母年事已高,不方便舟車勞頓,已婚的兄弟姐妹又住在需要三、四小時車程的地方。而殷女士從40歲起就開始頻繁就醫,有時還會送急診,她說:「我強烈地感覺到,需要爲老後生活做好充分的準備。」

從朋友變家人需要多久時間?只需要一天就可以!向邑公所(行政福利中心)繳交了李女士父母簽署同意的收養報告後,兩人就建立了一個合法家庭。大五歲的殷女士變成母親,李女士成了她的女兒,並且父母雙方都欣然同意收養。

殷女士說:「我媽媽只是希望,就算她不在了,女兒能有個伴幸福地生活,以後變成老奶奶也不會孤單。收養完成後她笑着說自己有了一個孫女,也恭喜我有了真正的家人。雖然身邊有些朋友質疑:『真的可以這樣嗎?』,但大多數的人都是給予祝福。」

「收養很容易,立專法卻很難」的韓國家庭制度

收養後的六個月,生活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殷女士在職場投保時將李女士登記爲自己的扶養親屬,並將汽車保險從個人改爲家庭特約保險,藉此節省保費。

殷女士認爲最大的變化是「以後不管發生任何事,都不是自己一個人面對」。她說:「讓我安心的是,未來有一天,我們其中一人得了重病必須送醫時,另一人有權簽下同意書。不管誰先走完人生的旅程,另一個真正朝夕相處的人都有資格成爲遺屬,這讓我放心不少。」

這個「新家庭」的誕生,揭露了韓國現有家庭制度的限制。殷女士認爲:「令人遺憾的是,收養是我們成爲彼此法定代理人的唯一方法,明明收養的過程這麼容易,爲何制定『同居伴侶法』協助多元成家卻這麼難?」

「同居伴侶法」是對於沒有結婚或血緣關係但一起生活的多元家庭,提供法定保護的一項法案。自2014年以來一直有正式的研究討論,但由於保守派團體的強烈反對,目前仍無法順利實行。

事實上韓國政府的家庭政策正在「倒退」,去年文在寅總統執政期間,女性家族部(性別平等家庭部)公佈了「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宣佈將承認同居夫婦、同居夫婦、寄養家庭爲一般的家庭。但尹錫悅政府上臺後又改變了立場,決定維持以婚姻和血緣關係爲中心的家庭觀念。

對此,殷女士表示:「決定(家庭制度)雖然不容易,但如果法律和制度無法包容各種類型的家庭,像我們這樣透過收養而建立新家庭的人數一定會增加。我認爲讓每個人都能自行選擇想要和誰同居,並在同居之後能獲得家庭的權利和義務,這對國家或個人來說都是必要的。」

參考資料

.韓民族日報(2023).친한 친구를 입양해 법적 가족이 됐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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