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海外設特殊目的公司 正夯

壽險業將於2026年接軌IFRS 17與ICS 2.0,金管會開放壽險業可在海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發行海外債券籌資,目前包括國泰人壽、南山人壽的董事會均已決議,擬在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的SPV。

國壽在今年3月6日通過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的SPV、搶下頭香,接着在5月15日董事會通過,擬透過國外SPV再發行300億元次債,預計今年內完成。

國壽過去也曾爲投資英國倫敦的海外不動產設立過SPV。不過依金管會規定,即使壽險公司投資海外不動產曾設立SPV,但因目的性不同,須重新設立以發債爲目的的SPV。

南山人壽在5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在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的SPV,額定資本額2,000萬美元,設立後將以發行具資本性質美元債並以所取得資金進行投資爲目的。

同爲大型壽險的新光人壽先前表示,內部正在評估設立SPV海外發債,待提董事會通過後將對外公告。新壽認爲,目前國外市場狀況不太理想,利率維持在高檔,預料新壽今年應不會去海外設SPV,但會跟着法規來行動,預計最快明年推動。

有別於國泰人壽、南山人壽與新光人壽,富邦金控總經理韓蔚廷先前透露,富邦人壽已公告發行次債250億元,目前沒有進一步的增資計劃,暫時也未考慮在海外成立SPV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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