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契約強制執行實務 執行署再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22日召開「人壽保險契約權利強制執行實務問題第2次專家諮詢會議」,由黃玉垣署長主持。(圖行政執行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22日召開「人壽保險契約權利強制執行實務問題第2次專家諮詢會議」,由黃玉垣署長主持,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行政執行各分署、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南山人壽、富邦人壽、國泰人壽等保險公司與會,共商討論強制執行壽險契約權利之作業原則。

此次會議系繼今年1月8日召開第1次專家諮詢會議後再度召開,彰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壽險契約強制執行議題之謹慎與重視。

署長黃玉垣在致詞時首先感謝與會代表前次會議所提供之專業意見,有助於研擬執行壽險契約權利之作業原則,並強調行政執行分署在執行壽險契約權利時,除應恪遵法定程序外,更要體現人性關懷,尤其對於處境弱勢義務人,應給予適度寬緩措施,並運用靈活之執行方式,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黃玉垣表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致力於透過創新與合作,提高執行效率並保障民衆權益,期盼透過此類諮詢會議的召開,持續加強公私部門間之合作與溝通,共同面對挑戰,期使政府的施政作爲更加完善。

爲妥適因應最高法院於日前作成108年度臺抗大字第897號民事大法庭裁定,揭示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爲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並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惟該裁定同時強調,強制終止壽險契約應審慎爲之,並應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法務部政執行署已於今年1月8日首次召開首次專家諮詢會議,廣納專業意見,構思妥善執行之道。

本次會議則延續首次會議議題,進一步討論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壽險契約權利時應遵循之作業原則,自調查壽險契約狀況、執行措施之評估、執行金額標準、陳述意見程序及執行命令變更後之處置等層面深入探討,據以擬定相關作業原則,使保險公司在配合調查、執行程序作業更爲明確、順暢,俾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壽險契約權利之程序益臻周延,進而確保行政執行之合法性及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