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陸資賄選 林懷發監報到喊冤:司法不公

長沙臺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右),違反《選舉罷免法》,判刑3年2月定讞,22日下午赴臺東地檢署報到,喊冤「司法不公」。(蕭嘉蕙攝)

林懷強調自己不拿錢、不給錢,更質疑證人真實性,喊冤「司法不公」,隨後步入臺東地檢署內。(蕭嘉蕙攝)

長沙臺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被控收受陸資,以餐會、補助機票等方式賄選,助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違反《選舉罷免法》,判刑3年2月定讞,22日下午赴臺東地檢署報到,林懷強調自己不拿錢、不給錢,更質疑證人真實性,喊冤「司法不公」。

臺東地檢署22日上午傳喚長沙臺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發監執行,下午2點30分,林懷頭戴鴨舌帽、身穿藍襯衫,在姊姊陪同下赴東檢報到。

面對大批媒體守候,林懷劈頭就說,自己很冤枉,調查單位弄出1名林姓檢舉人,並採納其證詞,在檢舉賄選獎金高達1500萬的情況下,開庭傳喚林證,卻遭檢察官急忙取消,「我覺得這裡面很多貓膩」。

林懷進一步表示,對於檢調單位指控他收受陸資賄選,但在二審時就已證清陸方經費是提供臺商協會,「這筆錢跟選舉沒有關係」。

林懷又說,臺灣都是看風向辦案,很多烏龍法官都是如此,檢視資金和檢舉,他認爲實屬烏龍、冤案。而林最後只留下一句「司法不公」便步入東檢署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