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中心量能嚴重不足 審視病殘安樂死標準再掀議

過去收容所依法以12天爲時限,即外界所稱「12夜條款」,藉此循環消化收容所的收容動物數量,但零撲殺政策上路後,收容所量能迅速爆量,收容動物的福祉也引來爭議。(本報系資料照)

過去收容所依法以12天爲時限,即外界所稱「12夜條款」,藉此循環消化收容所的收容動物數量,但零撲殺政策上路後,收容所量能迅速爆量,收容動物的福祉也引來爭議,全臺收容數更不及遊蕩犬總數的5%。相關人士指出,每年有許多病殘犬貓死在收容所,零撲殺的弊端、標準及執行都需要被重新審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0)日邀請農委會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之執行現況、經費編列及執行成果,與5月1日預告之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之規劃方向」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立委邱志偉質詢資料指出,農委會2020年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全國遊蕩犬數推估爲15萬5869只,然而目前全臺公立收容所合計的犬隻可留容數量僅有8392只,遠不及遊蕩犬隻總數5%,許多遊蕩犬隻必須仰賴用地不合法的民間動物收容機構收容。

關心犬貓、野生動物的「7與2的石虎白話文運動」粉專指出,增加收容量並非妥適作法,收容所的目標是短暫中途和協尋走失犬,不該以終養犬貓爲目的,有超過55%的犬貓是養超過1年的。

此外,須重視零撲殺的弊端,現在連病殘安樂死都被癱瘓,每年有7%犬貓病死在收容所,礙於沒有妥善的醫療犬貓本身也沒有動物福祉,基於動物福祉應重新審視安樂死標準以及執行,且應由具專業動物福祉的委員以及獸醫師評斷重新審視動諮會組成名單,政府也應積極說明是基於動物福祉安樂,避免公立收容所獸醫遭到外界批判質疑。

該粉專作者說,自己也收養2只病貓,曾經餵食2個月看到貓狗在路上被撞死、被咬死、生病沒有獲得妥善醫療,因而反對餵食和支持安樂以維護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