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千萬「當毒梟軍師」走私1.5噸毒品 貪警未報到入監遭通緝

收千萬「當毒梟軍師」走私1.5噸毒品,貪警未報到入監遭通緝。(中時資料庫)

2020年高雄保三總隊與海關聯手破獲1500公斤國內史上最大毒品走私案,毒梟林夏舟以千萬元酬金買通保三員警吳駿卿,掩護裝有安非他命及K他命的貨櫃闖關遭查獲。最高法院更一審判吳員貪污部份維持11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僞造文書部分判1年6個月。日前貪污部分最高院發回重審後,更二審改判10年半。但僞造文書部定讞部分,地檢署通知吳男到案入監,但吳男卻未現身,目前已遭到通緝。

根據判決,販毒集團首腦林夏舟以1000萬元代價利誘有賭博債務的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共謀透過貨櫃走私「毒品先驅原料」入臺,允諾事成後付款。吳駿卿還建議林夏舟可以「海關績優廠商」名義報關,可規避海關查驗。

林夏舟另委請臺商吳任庭協助自越南將毒品裝櫃,再與沈姓報關業者合作、謊稱走私香菸,沈男不疑有他,前後2次還收到林100萬元的酬謝。

該集團2018年12月首次嘗試運毒闖關,因聯繫失誤導致失敗。2019年1月再度以2只貨櫃闖關時遭破獲,檢警與海關開櫃驚見夾藏安非他命500公斤、K他命1000公斤。

東窗事發後,吳駿卿立刻通知林夏舟逃逸,還和沈男僞造「檢舉筆錄」,企圖於案發後用來脫罪、謊稱要密告走私。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吳駿卿12年,林夏舟、吳任庭依同犯運輸第2級毒品罪各判刑11年及7年6個月,報關行沈姓業者犯僞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緩刑4年。

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林夏舟以4000萬元代價主導毒品偷運案,運送1500公斤毒品至臺灣犯行重大,改判12年、褫奪公權4年,配合出貨的吳任庭也改判8年6個月。吳駿卿部份,僅刑度調整,仍判12年、褫奪公權8年。

吳員不服上訴,最高院認爲補強吳的犯行證據,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合仍認定原審判決有據,依貪污罪判吳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1年6月。但最高法院認爲原審僅根據林嫌證詞和吳員自白定罪,仍須補強其他證據,因此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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