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等購新補貼實施方案公佈:最高補貼500元

中新經緯1月15日電 商務部網站15日消息,《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購新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公佈。

《實施方案》指出,各地按照屬地實施原則,根據國家統一標準,科學制定本地區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購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落實舉措,制定工作預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補貼政策平穩、順暢實施,確保補貼資金安全,確保中央政策紅利真正惠及廣大消費者。

《實施方案》明確補貼品種和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可享受購新補貼。每人每類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比例爲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後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

《實施方案》提到,營造良好政策實施環境。

(一)優化補貼流程。要以方便消費者申領購買爲目標,以操作簡便、好用快捷爲原則,以支付立減爲主要方式,合理設計補貼申請流程,做好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要豐富支付渠道,更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便利化支付需求。要努力保障消費者申領方式多元、交互界面簡潔明瞭、操作步驟便捷流暢。要引導消費者配合做好必要的產品信息採集等工作,確保每筆交易閉環、可溯,有效防範騙補套補行爲。

(二)鼓勵優惠讓利。要鼓勵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生產企業、流通企業開展優惠讓利活動,支持移動運營商推出消費讓利、信用購機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做好配套優惠支持,打好政策“組合拳”,讓消費者享受更多實惠。

(三)支持各類主體參與。要一視同仁支持內外資品牌產品、不同類型經營主體公平參與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購新補貼政策,合理確定並及時更新政策參與經營主體名單。

(四)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在確保資金安全前提下,簡化資金覈銷流程、縮短兌付週期,可採取提前預撥資金、滾動兌付資金等方式,減輕政策參與經營主體墊資壓力。

《實施方案》還就加強資金管理提出五大要求。

(一)加強央地協同。各省級人民政府是資金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確保資金安全、發放及時,落實好補貼政策。若某地區用完中央下達的資金額度,則超出部分由該地區通過地方資金支持,並及時向社會公告接續政策,確保平穩有序過渡。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兩新”政策實施。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購新補貼政策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補貼資金審覈、兌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對補貼資金撥付進行監管,財政部適時組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對補貼資金申報、使用等情況進行抽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手機等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政策參與主體對補貼資金安全負直接責任,要加強自律,做到誠信守法經營,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在支付環節向消費者明確提示獲取政府補貼金額,不得“先漲價後補貼”、變相漲價、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等,不得發佈虛假性、誤導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數據優勢作出有違消費者意願的行爲。

(三)加強數字賦能。要加強數字化平臺建設,即時準確掌握補貼申領、交易支付、資金覈銷、訂單審計等各環節信息,並利用技術手段進行交叉覈驗與比對印證,確保購買人身份信息真實性與交易信息真實性。做好大數據分析,對虛假交易、跨地區重複購買、大量囤貨、騙補套補等加強監測預測預警,有效攔截各類異常交易訂單。

(四)確保資金安全。要提升資金使用科學化、精細化水平,規範交易憑證與發票開具,並載明購買人、補貼產品的相關必要信息。嚴格防範拆分發票、虛開發票、湊單開票以及“退貨不退補”“一機多賣”等不法行爲,切實保障補貼資金安全。

(五)加強監督檢查。要對交易行爲和資金安全進行全流程監管,強化動態跟蹤,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嚴格防範並依法嚴肅處理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行爲,對涉嫌犯罪的單位或個人,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