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違法放貸兩項“數額特別巨大”!劉連舸被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2月19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近日被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劉連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法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檢網顯示,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連舸於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董事長、行長;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任中國銀行行長,2019年7月起任中國銀行董事長。此前曾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多年,先後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局長等職務。

2023年3月19日,中國銀行公告,董事會收到劉連舸的辭呈。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爲,“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連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連舸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央廣資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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