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引用維護國安條例 港警逮6人:利用「敏感日子」發布煽動貼文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此前在香港法院外受訪。(路透)

香港警方國安處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包括羈押中的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控這些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廿四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廿三條國安本地立法,這一法例在三月十九日三讀通過,三月廿三日實施。於此,今次案件是廿三條立法後,首度引用其法律條文的首個案件。

香港警方國安處消息說,這次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年齡介乎三十七至六十五歲,警方國安處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五人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件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佈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被捕人中包括正在「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現被羈押在香港大欖女懲教所。警方消息說,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人,從上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臺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貼文,挑起市民對北京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香港警方說,今次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有香港媒體暗示,那個所謂將至的「敏感日子」,應是六月四日。香港警方則說,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市民大衆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矇騙,更甚者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