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婦女到竹縣求助無處安置? 縣府社會處澄清這樣說

立委王婉諭認爲地方政府應積極給予受暴民衆足夠的資源。(示意圖/Shutterstock)

日前新北市汐止發生洪姓男子涉嫌長期家暴妻兒,受暴女子自新北市前往新竹縣時,協助安置的民代認爲竹縣府無設置家暴婦女庇護安置處所,轉由地方社福團體協助安置。對此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澄清,過去委託善牧基金會庇護安置,但因人力不足今年沒有意願承接,但並不表示沒有庇護服務,12日當天縣府也再次公告招標。

立委王婉諭日前接獲陳情,表示有名受到家暴的新北市女子,來到新竹縣後,卻因縣府無設置家暴婦女庇護安置處所,只好由竹縣在地民代聯繫社福團體協助安排安置。

社會處澄清,去年12月29日接獲竹縣民代通報協助受暴婦女案,竹縣家防中心督導向民代服務處主任說明縣府可安置於庇護所,但服務處主任表示有資源會自行協助安置與就業,不需要縣府協助。

爲維護個案人身安全,以及案主之庇護服務及其他相關行政協助,竹縣家防中心督導後續仍與民代服務處主任保持聯繫,確認案主人身安全,又因本案新聞媒體已曝露,督導亦提醒應保密其行蹤,避免相對人騷擾,以保護個案人身安全。

有關縣府婦幼緊急庇護服務方案,社會處表示歷年均有持續辦理服務,但原庇護中心善牧基金會因人力不足,2024年無意願再承接該項服務,又因無廠商投標,致暫無固定庇護場所。目前竹縣家防中心以替代方案、積極連結其他住宿服務,持續提供庇護服務,且已再度公告招標,期於盡快提供固定庇護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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