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單親媽租社宅 3萬薪租金佔一半

帶着一雙兒女、逃離受暴生活,越南新住民婦女「珊珊」每月靠着在工廠賺的三萬三千元薪水養家,抽中社宅負擔仍吃重。記者葉信菉/攝影

明亮的客廳擺着小小的電視、簡陋的傢俱,對越南新住民「珊珊」來說已是最幸福的所在。她曾有八年光陰,帶着一雙兒女躲進短期庇護所,窩在五坪大的空間,透過就業培訓,每月靠着工廠賺的三萬三千元薪水,三人勉強餬口飯吃。直到三年前幸運抽中社宅,才終於有個家。

這個家得來不易。珊珊嫁來臺灣,再從家暴婚姻出逃,理應減輕負擔的社宅,卻成爲珊珊心中的大石,壓得她快喘不過氣。儘管珊珊以「弱勢戶」身分取得市價六四折的租金優惠,租金卻佔了收入的一半。

「養小孩雖辛苦,但每月一萬五千元的租金更讓我喘不過氣,只好再去打工,做到夜深回家孩子都睡了」,訪問這天,珊珊俐落地紮起馬尾,忙着打理家務,她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清早上班、傍晚打工,凌晨返家兒女都睡了,三人聚少離多。

一幅寫着大大的「恭喜發財」兒童繪畫擺在地上,旁邊堆着這期的統一發票,「這是兒子送我的,希望發票能中大獎,媽媽就不用那麼辛苦。」望着畫作,珊珊語氣寵溺,卻參雜一絲無奈。

在社宅租金新制中,珊珊因具有「低收入戶身分」,租金折數可大幅降低到三五折,總算能長舒一口氣,但她只是少數的幸運個案,其他的社會弱勢就沒這麼幸運了,像珊珊這樣的受暴婦女,被歸在「社會弱勢戶」,按租金新制,在新北租社宅租金六五折,比原先的六四折還高。

同樣被社宅租金新制漏接的還有貧窮青年。廿四歲研究生「小瑞(化名)」,國中時離開受暴生活,十八歲前靠着政府安置資源順利長大,大學後靠着獎助學金和每月不到一萬七千元打工收入養活自己,但收入時好時壞。

他曾以弱勢戶身分入住林口社宅,舊制租金能打六四折,但單人套房折扣下來,每月還是要七千元起跳,對他來說難以負荷,於是便在租期滿後搬家,成爲「被迫搬離」社宅的經濟弱勢;新制上路後,他因缺乏「低收入戶」身分,仍與第一級「經濟弱勢戶」租金三五折絕緣,只能落在第三級(受暴子女)的六五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