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山屋遺留垃圾 國家公園署:違者追查開罰
屏風山屋周邊有廢棄帳篷和鍋具、蔬菜及垃圾。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國家公園署今天說,山屋爲登山避難使用,但部分民衆在山屋遺留垃圾,將依國家公園法規定處分,並邀民衆檢舉違法行爲,交由國家公園開罰;另外,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各管理處近期巡檢避難山屋時,發現部分民衆遺留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山屋是登山避難使用,民衆不得佔用、留置物品或垃圾等不當使用,違者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規定處分,近年已開罰7件。
國家公園署指出,在取締外,也將邀請山友團體合作,向山友宣導提升環境倫理意識;未來如果山屋使用者仍無法做好自主管理,國家公園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以維護生態自然環境。
國家公園署強調,山屋是登山行程中重要避難設施,呼籲大家不佔用、不破壞、不堆置垃圾廚餘,以免影響生態環境;除定期派員巡查外,也邀民衆共同守護,隨時檢舉違法行爲,交由國家公園開罰,守護山林。
依國家公園法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