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張文貞接受姚立明任副院長 黃珊珊連大學同學也不投
立法院會今上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投票結束後議事人員開票,一一唱名得票數。記者杜建重/攝影
立法院今投票表決大法官7名被提名人,民衆黨立院黨團僅同意被提名劉靜怡一人,最終仍全數遭杯葛。民衆黨立委黃珊珊表示,雖然被提名人張文貞是她大學同學、學養俱優,但她對於張願接受姚立明擔任司法院副院長深感失望,所以投下反對票;反觀劉靜怡至少勇敢表達立場、不畏權勢。
黃珊珊表示,這次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如意料中的院長與副院長都沒有通過,雖然張文貞是她大學同學,學養俱優,但對於張文貞願意接受姚立明擔任司法院副院長乙職,深感失望,所以投下反對票。以死刑的憲法法院判決爲例,新任的大法官應有自己的立場與思考,而不是以「捍衛之前憲法解釋或判決」爲目標。
黃珊珊說,以通姦除罪化爲例,2002年的大法官會議第554號解釋「尊重立法院權限」,到2020年大法官解釋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2021年刑法修正刪除通姦罪,大法官新解釋可以推翻舊解釋,這也是新任大法官獨立審判的基本價值,如果後任大法官只會「捍衛憲法法院判決」,那臺灣根本不可能再往前進步,民主法治也不可能與時俱進。
黃珊珊強調,姚立明作爲副院長人選很明顯是政治酬庸與交代,在現今三黨不過半的國會,此人選一提出就註定被否決,民衆黨不可能同意此人選,不必贅言,姚立明這幾年擔任民進黨的重要職務顯然都與大法官職務無關,國民黨也不可能投同意票,這樣的提名只是故意讓在野黨封殺,民進黨充其量也只想給一個交代,還人情而已。
黃珊珊認爲,其他的大法官人選,大多不敢大膽表達個人對於既有爭議問題的立場,甚至採取與多數民意反對的立場,十分可惜,民衆黨投下同意票的劉靜怡,至少勇敢表達立場、不畏權勢,大法官被政黨立場與意識形態捆綁住,絕非國家之福。本來只要民進黨投下同意票,至少會通過一位大法官人選,但執政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竟也否決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真是出乎意料之外,「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大法官,廣納各界人才跳脫意識形態。」
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圖)成爲此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焦點。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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