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6月25日至28日在京舉行

趙樂際主持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

6月25日至28日在京舉行

6月17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趙樂際委員長主持會議。新華社記者 劉衛兵 攝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趙樂際委員長主持會議。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會計法修正草案、金融穩定法草案、學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會議第4/3號決定對〈關於汞的水俁公約〉附件A的修正》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拿馬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

委員長會議建議的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議程還有: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23年中央決算;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議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委員長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彙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有關議題等作了彙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鴻忠、王東明、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何維、武維華、鐵凝、彭清華、張慶偉、洛桑江村、雪克來提·扎克爾出席會議。

編輯: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