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14年新娘不是她 舊情人嗆正宮「祝分房愉快」成真

師生戀14年新娘不是她,舊情人嗆正宮「祝分房愉快」成真。(中時報系資料庫)

一名男子在92年間擔任補習班班導時,與班上一位女學生交往,雙方師生戀14年後分手,但隔年男方卻奉子成婚,女學生不甘與舊情人長跑14年沒有修成正果,兩度私訊正宮挑釁:「是不是懷疑我跟你先生有聯絡」、「想想他消失的時候去哪裡了」、「祝你們分房愉快」,正宮一氣之下離婚。離婚後丈夫認錯,正宮反而告上法院對前夫及小三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爲,男方雖承認外遇,但卻無積極證據證明,因此判正宮敗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正宮控訴,她與丈夫已於109年10月離婚,但尚未離婚前,丈夫一直與小三保持密切聯繫,小三甚至兩度以通訊軟體Messenger聯絡她,直接嗆「是不是懷疑過我跟你先生有聯絡」、「是ㄚ,非常有聯絡」、「想想他消失的時候,是去哪裡了」、「那就等你跟他分開ㄚ」等訊息,告知她與丈夫間有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之交往關係。丈夫甚至在109年3月北上受訓,二人還一起共住飯店四天。

但是離婚後丈夫卻和前妻承認,「前兩天,我約了段小姐碰面,跟她談了很多的事,也很明白的告訴她,因爲我跟她這段不對的關係讓我失去了婚姻以及我最不想失去的妳,所有的一切,所有的錯,我都願意承擔以及負責……」、「……好了~不要再提外遇的事情了,跟妳說了,我知道錯了,不會再犯了……」,可知丈夫承認曾有外遇之事實,並有被告二人外出之照片、影片作爲佐證。

但丈夫出庭時辯稱,她與女方是在92年間在補習班認識,女方是他的學生,因年紀相仿,兩人交往長達14年,但是在106年間分手後,自己隔年就結婚,婚後二人僅爲普通好友關係。女方之所以會傳訊息給老婆,是因兩人先前交往長達14年而未修成正果,但看到他與妻子交往僅1年即因懷孕而結婚,所以感到遺憾委屈,才質問老婆,兩人並非有不正常往來之行爲。

女方也表示,自己因爲感情沒有修成正果有所遺憾,但深知男方已有家庭、婚姻,二人僅維持朋友關係,並無逾越朋友分際之往來,她才故意傳送內容空泛、充滿想像空間之訊息給正宮,藉以表達心中不滿。

法官檢視女方傳訊內容,認爲她因心有不甘,有可能刻意用語言激怒孫女,但卻無法在男女對話中,確認兩人到底有無交往互動,也無法判斷是否有明顯逾越男女交往份際的舉動,因此判決正宮敗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