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潤寅詐貸470億 高院判楊文虎25年 王音之27年

楊文虎。本報資料照片

潤寅公司被控詐貸386億元,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遭依詐欺、洗錢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將楊文虎判刑26年,王音之判刑28年,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改判楊男25年、王女27年,各併科罰金6億元、6.5億元。可上訴。

檢方指控,楊文虎夫婦從2012年起到2019年,透過業務經理聯繫上 市及上櫃公司出面向銀行貸款,再由會計作帳,假藉出售紡織用紗名 義,製作不實交易發票、提貨單據等向銀行申貸。

楊文虎夫婦擔任負責人的潤寅集團旗下4家公司,用不實的買賣合 約、統一發票等文件向星展、玉山等12家,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 及外銷放款銀行貸款,共470億964萬2849元。其中雖經楊文虎夫婦爲 遮掩犯行而陸續償還,但仍有未還款項43億4300萬9752元。

後來楊文虎夫婦逃亡海外,造成銀行鉅額呆帳,美國以非法居留、 洗錢疑慮爲由逮捕夫婦二人,先後將楊、女遣返回臺受審,羈押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