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親生的嗎?上海媽媽將千萬資產捐寺廟後出家,女兒只能貸款讀書
在上海,一位全職母親沉醉於佛學的修爲,堅決將出售住宅後獲得的五百八十八萬全數捐獻於寺院,並毅然決然地投身佛門。她的女兒爲了承擔生計與教育的費用,不得不利用課餘時間勞碌兼職,經過不懈努力,終於完成學業並獲得了一份滿意的工作。然而,當這位母親期望重逢女兒時,卻遭到了決絕的拒絕,並被告知今後勿再聯絡。
這位母親曾堅信佛教之道,她出售了家中唯一的財產,將所有收益慷慨捐獻給寺院,尋求精神上的解脫。
當時,她的女兒仍在大學就讀,急需資金支持日常和學業。儘管女兒與年邁的祖父母一再勸阻,但她已心如止水,決定追隨內心的召喚。
她出家之後,與家庭的聯絡戛然而止。女兒無奈之下,只能在學業之餘勤工儉學,假期更是在工廠裡勞作以支付學費。儘管如此拼搏,她的生活依舊充滿艱辛,與母親之間的聯繫也隨之消逝。
幾年後,當這位母親意圖與女兒重逢,撥通了多年未撥的電話號碼,女兒的迴應卻是斷然的拒絕,聲稱她們之間的母女紐帶已然不存在。面對女兒的態度,這位母親感到迷惘不解,不禁自問,僅僅因爲她沒有留下經濟遺產給女兒,就喪失了作爲母親的資格嗎?
對於這一事件,我們可以從心理、社會和法律三個角度進行分析。
首先,從心理角度看:母親出家追求精神生活的決定可能源於對現實生活的不滿或者對精神尋求的渴望。在心理學上,這可能被解讀爲一種逃避現實壓力的行爲或追求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方式。
而女兒拒絕與母親見面可能是因爲感到被遺棄和背叛。從依戀理論來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早期關係對子女的心理髮展具有重要影響。母親的離去可能在女兒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創傷。
其次,從社會角度看:作爲一個單親媽媽,母親對女兒有贍養和撫養的社會責任。她的行爲可能被社會視爲逃避了這一責任,尤其是在女兒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候。這一事件也凸顯了社會支持系統在個人危機時刻的重要性。如果社會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如經濟援助或教育貸款,女兒可能不需要面對這麼大的經濟壓力。
最後,從法律角度看:一是撫養義務:在法律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如果女兒在母親出家時還未成年,母親可能違反了這一法律義務。二是財產處置:母親將所有資產捐出的行爲可能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如果捐贈行爲影響到了女兒的合法權益,如教育和生活費用,女兒可能有權在法律上要求相應的經濟支持。三是,個人權利和自由:另一方面,母親作爲一個獨立的個體,她有追求個人信仰和生活方式的自由。法律通常保護個人的這一權利,這種行爲不違背對他人的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