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氣候對策會失落的一角(謝英士、鄭佾展)

全臺700多個部落有1/3位於山區,極端氣候下的部落發展何去何從?圖爲投95線4.3公里處野溪逢雨就爆發土石流,經查野溪致災點爲原住民保留地。(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下稱對策會)8日首次會議,聚焦能源議題。賴總統強調能源議題絕對不是「反核」或「擁核」的「是非題」,而是多元的「選擇題」,他甚至說「非核家園」不是民進黨的意識形態,在一定條件下,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立即引起熱議。

賴總統的迴應看似鬆綁核電,但許多法律沉痾,包含核電延役修法、核廢料選址(低階核廢料選址有法源需地方公投、高階則無),甚至是所涉事項之權責事權是否要盡數迴歸中央等,均有待突破,否則難以建構氣候法治。

賴總統的另一重點是強調因應極端氣候衝擊,責令臺電原訂10年完成的「強化電網韌性計劃」,提早4年於2028年優先完成關鍵區域及民生相關之關鍵工程;但世居山村、首當其衝備受極端氣候衝擊的原住民族的處遇與需求,顯然尚未成爲對策會的關注重點。

日前南方的魯凱民族議會、排灣民族議會、卑南民族議會共同指出,7月凱米颱風來襲,位於脆弱環境的原鄉,因爲工程品質不良,防災設施不足,導致道路橋樑中斷;至今仍有如阿禮、舊好茶、多納、桃源、那瑪夏、東埔等原鄉部落還處於停電或對外聯繫中斷,原鄉自主供電及電網韌性需求迫在眉睫。

全臺700多個部落有1/3位於山區,極端氣候下的部落發展何去何從?賴總統關注能源轉型、淨零可行手段(核電新技術)、國家供電穩定等議題之外,更應將國土計劃、氣候變遷因應與原住民族之氣候需求與氣候轉型正義加以連結,纔不至於失諸偏頗,遺漏脆弱族羣。

事實上,在偏重減碳、企業ESG與國家發展的政策引導下,社會上已開始出現遷村、停止投資原鄉,避免預算資源浪費的聲音。但山區原住民族的生存權與文化發展權利,不能簡化爲成本效益。原住民族的生活、生計、發展,甚至夢想,都建立在祖先所留下的山林、河流和原野之中。確保原住民族永續且安全的在地深耕與發展,是自詡人權立國的臺灣的責任與義務。

數個原住民族議會已發出「求救」之聲,但尚未被主流社會聽到。山區原住民族的返鄉之路與一般開放山林的道路意義不同,應有不同層次的考量、建造和修護思維。在極端氣候下的原住民平權措施,以及刻正熱議的各縣市《國土計劃法》土地功能分區和《氣候變遷因應法》作爲,都應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下推動,以保障原住民的生存與文化權益。

援此,建議對策會增加原住民族代表,並將上述議題納入未來開會議程,以引導所有氣候相關部門的政策具體迴應原住民的氣候需求與氣候轉型正義,彌補對策會失落的一角,或許還不遲。

(作者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爲副秘書長)